全省共建成农村新型社区5190个,约有381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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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石牌楼
摘要

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对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改善民生、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二、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三、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突出的工作重点第五,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将符合标准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加速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是我省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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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新农村社区建设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城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诸城市龙都街道土墙社区服务中心外景

◆现状:目前全国已建成新农村社区5190个,约有381万户、125.4万人居住在新农村社区,与城镇居民过着同样的生活

◆问题:我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存在配套设施完善、规划设计“千区”等问题。

辅处乡小城镇建设_加快城镇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相辅相成

◆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 创新金融产品、担保形式、投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新农村社区是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改善社区服务的平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加大新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对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改善民生、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近年来我省新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县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社区建设。 2009年以来,各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县委、省政府部署,结合大规模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建设了一大批人口规模大、功能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完善、人居环境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 去年9月,市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新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转发省住建厅等部门制定的《新农村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 目前,全国已建成新农村社区5190个,其中1000人以上社区134个,3000人以上社区1321个。 约有381万户、125.4万人居住在新农村社区,过着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生活。

在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政策推动、村民融资,产生了城市聚集、多村合并、村企一体化、村庄直接改造、异地重建等特色建设模式。 徐州统筹推进社区建设,临沂完成社区基础设施、诸城社区服务管理、章丘社区综合规划、青岛黄岛区社区村民社会保障、齐河“两区共建”、青州河关镇南漳等。 楼社区耕地整理、环境治理等一大批先进模式。 实践证明,新农村社区建设不仅给农村政权建设、组织建设、民生带来深刻改革,也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开辟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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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省新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一是农民意愿没有得到足够尊重。 有些地方工作中没有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出现农户被“上楼”的现象,好事没有做好。 二是规划建设水平不高。 一些社区规划布局过于分散,设计理念落后,建设标准低进村大门牌坊图片,缺乏地方特色,群众不满意。 三是配套设施不齐全。 有些地方重建设轻配套、轻管理、重人员聚集轻公共服务,导致设施服务水平较低。 四是脱离当地实际。 一些地方非农产业不发达,还不具备大规模集中居住的条件。 农村社区不顾实际建设,给农民集中居住带来很大不便。 五是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滞后。 一些地方综合改革措施还不完善,户籍改革、土地管理、住房产权、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等都需要规范。 上述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改进,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农民满意。

二、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关系群众利益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 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又要稳步推进。 一般来说,必须掌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农民是新农村社会的主体。 要把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民生作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着眼点,着力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令、强迫农民搬迁安居。 要把移民安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先建新后拆旧,先安置后拆旧。 未经批准不得建设,经批准不得建设。

二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科学规划是有序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基础。 按照建设新农村、保护老村庄、发展新社区的要求,科学规划和总体设计,根据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转变,合理布局新农村社区。 各地的基本条件和发展水平存在差异。 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合理确定社区建设模式,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批成熟、分批建设,不宜“一刀切”。

加快城镇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相辅相成_辅处乡小城镇建设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我省东、中、西部情况有所不同。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长远加快城镇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相辅相成,通过城市聚集、中心村集聚、强村提升、村企共建、村直改革等方式有序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 建设中要突出地方特色,新农村社区要与当地社会风俗习惯有机融合农村入口牌坊,注重建筑模式、户型设计的多样性,避免一刀切、一刀切。

四是统筹规划、综合支撑。 按照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要求,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农户居住区由分散向集中、平房向住宅、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统筹推进新农村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镇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相辅相成,同步推进、一步到位。

三、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应突出的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社会参与,强化产业支撑,建设基础设施,延伸公共服务,创新管理体制,切实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新型社区。

首先,做好新农村社区规划建设。 新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 一是科学规划新农村社区。 按照生产有利、生活方便、适度集中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 统筹规划社区生产生活设施,合理布局住宅、公共建筑、道路、绿化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科学确定建设顺序。 二是统筹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建设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通讯等设施。 三是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每100人2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按标准规划建设幼儿园、初高中、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卫生室、养老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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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推动新农村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关系农民长远就业,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一是加强工业园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便利村民在社区就业创业,逐步实现“住在社区、工作在园区、就近”的城镇化。 二是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 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农地承包经营权,支持大户兴办家庭农场、牧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农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 三是改革社区集体产权制度。 将新型农村社区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改制为股份制,积极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股份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权属清晰、权属齐全、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业产权制度。

三是加强新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为农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应有之义。 一是加强基本公共服务。 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农村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加强社会救治服务,建立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是大力发展便民惠民服务。 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和服务网络,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购物、餐饮、维修、家政、中介、配送等服务,培育新的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 鼓励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立站点,建立农业生产保障和农村信息化服务。 三是积极组织新型社区公益服务。 大力培育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倡导政府订购服务。 广泛开展助老助老、助残助残、拥军优先等互助志愿服务,发展有特色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四是做好新农村社区管理创新。 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迫切需要创新管理方式。 一是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组织建设。 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团体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新型社区组织管理体系。 对条件成熟的新型农村社区,依法实行“村到户”,并参照城市社区模式进行管理。 二是创新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机制。 加强政府引导和职能转变,推动权力下放,工作重心下移,实现权利、责任、义务、资金同时向社会下放。 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因地制宜制定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标准,积极办理耕地、房屋确权登记。 三是加强新农村社区安全建设。 加强各项公共安全防范措施建设,推进消防、车辆管理、物业管理、危机管理、网络管理、外部管理“六进社区”工作,建设平安社区。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和管理。

五是推动新农村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有利于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加快城镇化进程。 去年,我省专门起草了《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的农村新型社区》。 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已建农村新型社区,经民政、统计部门初审后,可纳入城镇化管理和统计。 新建社区要按照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等标准要求,努力一步步建成城镇化社区。 已建成但未达标的社区要积极促进人口聚集和产业发展,切实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扩大规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争取尽快纳入城镇化管理。

四、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要落实配套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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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关于加强新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从资金、土地、税收、信贷四个方面对新农村社区建设提出了具体支持。

一是新的资助政策。 将新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社区规划、污水处理、垃圾收运、服务中心建设等给予财政支持。 2013年起,省财政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相关城镇化建设发展资金范围。 各地要加强财政投入,合理使用可用于乡村建设的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是新的土地使用政策。 进一步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政策,积极推进增减环节管理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增减环节平衡指标有偿调整使用机制。 研究制定全国不同地区耕地增值收益增减挂钩返还最低标准,将耕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维护扩大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三是免税新政策。 对新农村社区建设,简化审批程序,按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缴纳经营服务费。 将社区规划、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收支持范围。 对新农村社区拥有住房的农村村民实行税费减免。

四是新的贷款政策。 创新金融产品、担保形式、投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新农村社区建设。 以与农地增减挂钩的利润为基础,依托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和抵押。 积极探索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农民住房确权抵押、集体农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形式抵押,解决社区建设资金困难问题。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农民就地城镇化,是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要迎合农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着力提高新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努力为农民打造幸福生活的美丽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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