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实践与探索《湖南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现状调查报告》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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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的农民上访与土地问题有关。大量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中国每年至少有三百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都存有农民失地和失业问题。成农民对现在的生活满意或较满意。农民被征地后每户平均得到.被调查农民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低于目前的市场价位,低于一个城镇居民正常的城市生活开支和保障。所以很多没有固定工作的失地农民便出现了坐吃山空的困境。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等方面。完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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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新农村建设中失地农户的实践与探索 《湖南省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户调查报告》分析 张永红 上海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随着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城乡一体化不断推进,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逐年减少石门楼厂家,失地农户异军突起的现象日益突出。 和谐稳定的大问题。 关键词:失地农户调查报告及对策 一、湖南省失地农户调查报告简介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的各种矛盾主要是由耕地问题引起的。 据调查,60%的农户工资需求与耕地问题有关。 随着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土地征用规模和比率也逐年下降,大量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 中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户成为失地农民。 如今,全省失地农户累计已达40至5000万户,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 其中,完全失去耕地、没有工作的农户至少有1000万户,占失地农户的20%。 几乎所有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都存在农民失地、失业的问题。 2010年5月4日至6月30日,长沙省统计局农业经济队在益阳市33个区县提取了厦门市、益阳市33个区县的地主。 问卷调查显示,据统计,只有40%的农民对如今的生活感到满意或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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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地农户处理不当 1、征地补偿原则不健全,补偿标准低。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但没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原则,使得我国耕地补偿原则十分模糊。 长期以来,我国耕地征收补偿采取优价有限补偿原则。 《报告》还明确指出,“征地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过低”。 调查结果显示,征地后每户平均获得0.4元补偿,“远高于农地使用权流转后农田增值部分”。 接受调查的农民普遍反映,补偿标准高于现行市场价格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是否矛盾,也高于城镇居民正常的生活费用和保障。” 同时,由于《农地法》中耕地产权划分模糊,征地补偿费无法直接分配给农民。 2.农民民主权益得不到保障。 据四川省农经队调查,被征地农民得到的补偿过高。 大部分原因是“农民民主权益缺失”。 在此过程中,公众参与程度不高,征地程序不完善,缺乏透明度。 农民作为农田的承包者和经营者,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从征用耕地的认定,到补偿费的确定、劳动力的安置,失地农民根本没有自主权。 农民参与征地协商谈判的权利被完全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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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地后失业、社会保障不完善 报告中分析,就目前的物价水平而言,每亩0.4元的补偿费仅够农户三到四年的日常生活费用,远未达到失地农户的长效保障机制。 因此,很多没有固定工作的失地农户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当前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剧失地农民的处境。 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农田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是否矛盾,将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他们大多不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只能从事家政、绿化、环卫、保安等工作。 这个行业收入微薄,让他们的生活很困难。 据调查,46%的农户失去了土地,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 因此,一些失地农户面临“无地耕种、无就业、无保障、无创业钱”的境况,引发不少社会矛盾。 4、补偿方式单一,未能从根本上保障他们的生活。 调查显示,调查的1460户农户中,78.7%的农户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货币补偿,13.3%的农户得到了政府提供的住房,6.5%的农户得到了以地补偿,只有1.5%的农户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由上可见,补偿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 72.1%的农民反映失地后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但通过政府部门就业的失地农民中只有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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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没有健全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构,也没有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 3、采取多种对策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认识失地农民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首先,必须消除城乡二元体制。 我国城乡分离不仅表现在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财税制度等重大新政策上,还表现在与农民直接相关的教育不平等、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安置等方面。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采取多种措施消除这些差异,建立保护农民农地产权的法律法规。 二是在征地过程中注重保护失地农民利益,提高补偿支付标准,补偿款直接发给农民,减少中间贪污行为。 征地补偿标准因地制宜制定。 第三,也可以采用“土地换公积金”的形式。 村民以承包耕地使用权为物权村口牌楼,以资本参与农业联合企业获取利润,解决后顾之忧。 四是政府拿出部分耕地流转费建设失地农民培训机构。 同时,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劳动就业进行必要的指导,加强培训,组织劳务输出。 参考文献: [1]王文霞:《新农村建设中农村耕地利用分析》,云南农业报,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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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管理法实施细则》(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3]《湖南省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现状调查报告》,云南省统计局,2010.6。 [4] 陈长荣.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地问题的实践思考,重庆文化产业职业大学学报,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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